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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综合报刊评论3月
来源: | 作者:鸟博士 | 发布时间: 2017-03-22 | 2362 次浏览 | 分享到:

用改革之火点燃创新引擎

更新时间:2017/3/7 23:16:12 文章来源:《 人民日报 》

时事评论背景:                        

       “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本要靠创新。”3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提出上海继续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并希望上海在更多方面“有新作为”。殷殷嘱托,谆谆教诲,再次唱响创新的时代强音,点燃全社会的创新激情。

时事评论观点:   

       曾几何时,一谈到创新,人们总会对中国形成“追赶者”的刻板印象。但这些年来,尤其是在互联网领域,却出现了“车轮倒转”的逆袭现象。虽然在一些关键技术领域与发达国家还存在不小差距,但在一些技术更新、软件应用和管理方式上,中国已经迎头赶上。以至于仅仅一两年时间内,外媒一谈到这个话题,最多的声音从“C2C Copy to China(拷贝到中国)”变成了“KFCKaobei from China(从中国拷贝)”。《华盛顿邮报》曾经刊文称,美国人仍希望中国不会创新,然而中国人却给美国人上了一堂课。新登记企业增长24.5%、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100万件、科技进步贡献率上升到56.2%……这些数字,激荡着中国创新的铿锵节奏。

  应该看到,制度机制的改革创新,是技术创新的前提。从矢志推进简政放权,到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再到推进电信领域的提速降费,正是因为政府部门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改革创新,才进一步去除体制机制积弊,激发源源不断的市场活力与发展潜力。同时也要看到,可持续竞争的真正优势,来自于超过竞争对手的创新能力,我国在这些方面还有不小的短板。正如一些代表委员所言,“我们往前走,别人也在进步”。这恰恰说明,践行新发展理念,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不应该暂时歇脚,而应该继续向纵深推进。

  在去年召开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华为创始人、总裁任正非曾以“前进中的迷航”来形容他对重大创新的焦虑。因为闯入“无人区”后,“跟着人跑的‘机会主义’高速度,会逐步慢下来,创立引导理论的责任已经到来”。事实上,这是进入领跑阶段后不可逾越的生存法则。当前,中国和其他国家一道,站到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风口上,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靠重大创新去赢得先机。这是不可失去的机会,也是输不起的挑战。这就是为什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代表团着重强调,“在基础科技领域作出大的创新、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大的突破”。

  没有紧迫感,无法激发创新的动力;不占领创新高地,难以赢得未来。当前最重要的是,我们要继续深入推进改革,用改革点燃创新的引擎,用改革扫除一切阻碍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创造更适宜、更宽容的制度环境来包容创新。以上海自贸区为例,其核心任务就是制度创新,包括商事制度、贸易监管制度、金融开放创新制度、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一些做法对现有管理制度都是颠覆性的。要撑起发展新天地,就必须赋予新事物引领改变的权利,管理者也要做创新的同路人,避免让先行先试者陷入单打独斗的局面。“新产品出来,消费者会问‘有标准吗,没有标准怎么用啊’,但去申请标准时,标准局又会问‘有案例吗’”,代表委员提出的“鸡生蛋,蛋生鸡”难题,只是阻碍创新的拦路虎之一。要除弊纠顽、扶正祛邪,无疑需要在制度上先松绑,以协同改革去拥抱创新。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如果说创新是中国发展的新引擎,那么改革就是必不可少的点火器。创新时代的每一分进步,源头都是我们的思想解放。时代的弄潮儿,就要以前所未有的改革力度,激发每一个人脑海里那些聪明的设想,不断开辟新行业、提供新职业、开拓新的经济社会活动面,使之成为国家和民族进步的活力之源。惟有做到这一步,我们才能在未来基于创新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共享单车 更需共治

更新时间:2017/3/7 23:19:43 文章来源:《 人民日报 》

时事评论背景:                        

       两会上,共享单车成为一个小热点。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表示,共享单车是模式创新,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共同努力,一定能发展好。从盈利模式与市场前景到传统自行车行业承受的冲击,从是否属于共享经济到文明用车与安全用车……共享单车火起来之后,可说是引发了一场全民大讨论。

时事评论观点:   

       20166月至20172月时段,人民网舆情监测室选取了全网传播量较高的323篇相关原创报道、评论文章作为样本,分析发现:共享单车的舆论关注度于201610月开始持续走高,在20172月形成了一波高潮,单月文章占整个样本总数的55.7%。在许多地方,共享单车也成为地方两会热议的话题。

   客观地讲,共享单车较好解决了城市交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与过去多个城市推出的市政公共自行车相比,无桩的停放形式、即走即停的使用体验,成为共享单车流行的重要原因。然而,成也便捷,乱也便捷。车辆损毁、违规占道、私人侵占、单车押金去向不透明、单车企业运营管理不善……自去年11月以来,舆论所呈现的负面问题激增。没有确定法规约束下的任性行为、资本疯狂追逐下的无序竞争,“便捷”反而成了共享单车的问题。可见,共享单车还处于市场扩容的“青春期”,如何更好地融入社会公共管理,成为摆在各方面前的一道考题。

  使用共享单车中的不文明现象不断见诸报端,一场有关“国民素质高低”的争论也随之而来。实际上,所谓的“低素质者”,只是在无规则规范、无法律约束状态下催生的“无监管人群”而已。简单以市民素质低来解释共享单车乱象频发,颇有以偏概全之嫌。虽然当下部分国民素质仍有待提升,但要清醒地认识到,这并不妨碍共享单车行业在规则规范指引下、在企业有力维护下、在社会共同监管下健康有序地发展。

  当前,全国多个城市市民响应“全国共享单车行业文明骑行倡议活动”,主动规范自身用车行为;多地媒体曝光违规使用单车案例,报道被拘留、被批评教育的违规典型,号召市民文明出行、规范用车;解救失联共享单车、举报各种违规行为的“单车猎人”,以“推动共享意识”为己任,在城市刮起一股“打猎风”,希望最终实现“无猎可打”。在社会各方通力合作的基础上,整个社会正在营造爱护共享物品、文明骑行的氛围,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市民文明意识的觉醒,推动共享经济的更好发展。

  有人说,共享单车是公共管理的显微镜,凸显了法律法规、企业管理等在面对新现象、新挑战时的短板。莫让新鲜事物无序发展,是各方所愿,自然也需要共同努力来解决。两会上,一些代表委员也准备了有关共享单车的议案提案,正是在凝聚共识,寻求问题解决之道。相信有各方的共同努力,共享单车绝不会上演公地悲剧。

靠振兴实体经济赢得未来

更新时间:2017/3/8 23:54:11 文章来源:《 人民日报 》

时事评论背景:                        

       “不论经济发展到什么时候,实体经济都是我国经济发展、在国际经济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根基。”3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强调,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推进干部作风转变,深入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辽宁老工业基地是靠实体经济起家的,新一轮振兴发展也要靠实体经济。这不仅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指明了方向,也廓清了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路径。

时事评论观点:   

       实体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根基,对提供就业岗位、改善人民生活、实现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是一个国家保持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实业体系,目前还保持着相当的竞争力。2016年,我国经济增速回到世界第一,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30%,实体经济功不可没。然而也不可否认,当前我国实体经济正经历艰难爬坡,在面临结构性失衡的同时,还要面对发达国家再工业化的压力。但无论暂时的压力多大,有一点必须坚定不移,那就是:我们是靠实体经济起家的,也要靠实体经济走向未来。提升发展质量这一关,必须迈过去。

  当前,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一方面需要深化改革,解决自身结构失衡的问题,比如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着力提高创新能力;另一方面,也要解决和虚拟经济发展不协调的问题,让体外循环的大量资金重新回到实体经济。破解这个困扰,不仅需要调动更多的改革资源,而且要从结构性改革上想办法。事实上,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提出,把振兴实体经济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任务。经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力,部分行业供求关系已出现积极变化。山西太钢集团经过5轮上百项试验,2016年彻底摘掉了中国圆珠笔尖的“洋帽子”,并借助中高端产品替代进口的竞争优势扭亏为盈。

  振兴实体经济,还要向融合发展要更宽的出路。有专家指出,化解落后产能,培育新动能,是并肩而行的两条河流,当土地、劳动、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转移到新领域中,实体经济就能更高效地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上层楼。以东北老工业基地为例,其结构性失衡不仅表现为原本有很强基础的工业制造业竞争力下滑,同时虚拟经济也发展不足。从其根源上讲,是市场机制活力不足。因此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市场机制改革是统领性的。这种情况下,产业转型升级就不仅是单纯的“腾笼换鸟”,还要激活市场机制,促进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全面融合,比如通过“互联网+传统产业”的方式,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振兴实体经济的步伐。在虚实结合的过程中,必须以实为主;允许以虚拟经济为杠杆,但要更关注新经济中的实体经济。振兴实体经济也不是回到过去的格局,而是形成具有持续竞争力和支撑力的工业体系,推动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制造业并驾齐驱、现代服务业和传统服务业相互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军民融合发展的结构新格局。

  振兴实体经济是中国经济在虚实之间的结构性调整,更是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高的战略性转变。转型总是伴随着阵痛,新经济的发展也需越过千山阻隔,但一旦转型成功,供给质量提高,不仅会焕发实体经济的活力,也会让虚拟经济的发展获得更大空间。面对这样的骐骥一跃,广大干部应当拿出更大的担当,以更大的作为去追求更好的结果。当重视质量、创造质量成为社会风尚,实体经济就能以更小的代价、更易接受的方式,完成自己的破茧重生。

  许多时候,沉潜是为了更好的飞越。身体壮硕的企鹅,是怎么从水中登上冰山的呢?一档纪录片解开了谜底,原来企鹅在上岸前先是拼力往海底游,获取海水的压力和浮力,借着这股子劲一跃而起,完成登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是一个深度调整的过程,也是一个沉潜修炼的过程。只要我们咬定青山不放松,坚持正确的改革和发展路线,就能让中国迈入“颜值”更高、“气质”更佳的发展阶段。

民法典编纂,立下法治中国新标杆

更新时间:2017/3/8 23:56:16 文章来源:《 人民日报 》

时事评论背景:                        

       8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将听取关于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对于酝酿已久的民法典编纂而言,这是令人期待的第一步。民法总则的出台,将更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并将成为公民民事权利的手册、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依据。

时事评论观点:   

       民法总则,可谓中国民法典的灵魂。如果说民法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那么民法总则便是这套百科全书的前言和大纲,体现着民法的精义与原则,折射着我们时代的民法精神与立法哲学。也正因此,民法总则草案从起草之初,便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人们对民法总则草案的关注,背后是对中国民法典长久以来的期待。正如学者所言,民法是“万法之母”,关乎人类社会的市场规则、财产保障、纠纷解决以及权利捍卫。市井百姓、寻常洒扫,无不对应着民法规则。民法的精义与规则,既是人类社会千百年生活的结晶,也体现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时代精神。而平等、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影响也早已超出了民法的范畴,被其他法律沿用。正因如此,民法总则作为中国民法典的引领,其制定关乎整个民事立法体系的精神气质,兹事体大。

  民法总则之于民法的意义,就在于它所确立的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权利等内容,将覆盖到民法典分则的方方面面,也将渗入人们日常生活的细微之处。民事立法确立的各种规则,以貌似“高大上”的法言法语,调整着公民平日方方面面的行为与关系,如温柔母亲雨天撑起的保护伞。大到经济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居民缴纳物业费、处理离婚或者继承……从摇篮到坟墓,在我们每个人的人生旅途中,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中找到依据。可以说,现代社会中,民法既饱含哲学思想和社会思潮,又是公民生活和商业活动体现出的惯性和规则。民法总则的制定,把我们和民法典的距离大大拉近了一步。

  民法总则的制定,还意味着民事权利的保护被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这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生活的健康发展,提升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水平,防范公权力恣意侵犯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等,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群众来说,意味着有了公民权利保障书;对于企业家来说,意味着知道自己的哪些经营活动受到法律保护。如果说30多年前制定颁布的民法通则,从立法上确立了“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现代民法原则,开启了传统中国的民法精神嬗变之路,那么如今正在起草制定的民法总则,将更加清晰地厘定权力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公益与私益的关系。民法总则的制定和通过,将为公民民事权利提供更为系统化的立法指南,大幅度提升民事权利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地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加强民事立法建设的决心和信心,也为民事立法下一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期待,民法总则能够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时代担当,为整个民法典树立统领性的基本逻辑,构筑民法典的价值理念和基本原则,为法治中国立下新的标杆。民法总则的起草制定,开启了民法典编纂的大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将从立法时代走向更加深层次的法律适用和法律解释的时代。

门诊无药房,医药分开迈进一步

更新时间:2017/3/8 23:58:41 文章来源:《 人民日报 》

时事评论背景:                        

       据报道,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珠江新城院区日前取消成人门诊药房,患者可持处方到院外指定药店取药,以后还将取消所有门诊药房。

时事评论观点:   

       门诊不设药房,人们分散到社会上的药店去取药,无疑可以改善就医体验。以往,人们去大医院看病,难逃“三长一短定律”,问诊的时间很短,但挂号、等候、取药时间很长。取消门诊药房后,可以缩短看病时间,符合2009年新医改明确提出的医药分开改革方向,也是推进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题中之义。

  在今年两会上,有关取消药品加成的问题引起了热议。有一位来自医疗一线的代表,建议将出厂价格直接印在药品包装上,或者在政府网站公示。这样的讨论,让改革的轨迹愈加清晰。目前,我国已有1560多家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今年所有城市公立医院都要取消药品加成。这意味着医院将再也指望不上药品加成收入,药房成为成本中心,不再是利润中心。迫于运营压力,只保留必要的急诊和住院药房,剥离门诊药房,将是大势所趋。但剥离并不意味着就实现了医药分开,如果不能扭转以药补医的畸形态势,从经济上解除医院对药品加成收入的依赖,就很难从根本上切断医药之间的利益链条,刹住以药补医、开药收回扣之风。

  取消门诊药房只是迈了一步,指望这一举措让药价马上下降、回扣不再存在,还为时过早。从我国现实来看,真正实现医药分开,起码应具备四个条件:一是患者对处方使用有选择权,不需在医院指定药房买药;二是医院有可替代的收入渠道;三是医生靠诊断服务获得合理收入,服务规范,没有收取回扣的渠道;四是药品定价合理,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可见,医药分开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还需要一揽子推进各种配套改革,否则很难走出“剪不断、理还乱”的格局,甚至可能会反复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情况。

  从根本上讲,还是要推动医药行业回归自身发展规律。首先,要让医疗服务回归合理水平。只有先调整好医务人员的诊察、手术、护理等服务价格,充分体现其劳务技术价值,使之成为医院收入的大头,才能给以药补医机制断奶。其次,是加强对用药过程的规范和监管。从行业准入到药品调配,整个医疗服务流程都要符合临床路径规范,不能随意多开药、用贵药。医保支付要发挥好审核作用,同时,对药品定价实行同质等效策略,并在市场中不断采集低价,确保价廉质优,没有送回扣的空间。最后,要让患者来检验医药分开的效果,包括看病费用是否降低,抗生素的使用有没有减少,等等。

  事实上,日本、韩国等国家早已颁布医药分业的法令,也尝试关闭医院门诊药房,但是经过几十年改革,医药分开的效果仍不太明显。究其原因,还是忽略了改革的协同性,配套措施没跟上,以致效果大打折扣。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强化改革责任担当,看准了的事情,就要拿出政治勇气来,坚定不移干。国办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提出,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取消门诊药房的大潮即将来到,我们期待各地能以坚定的态度、务实的举措稳步推进这一改革,从而让群众早日享受到优质合理的医药服务。

剪去女儿手指,何止是“虐童”?

更新时间:2017/3/12 22:48:35 文章来源:新京报

时事评论背景:                        

       据东南早报报道,38日晚,12岁女孩小莲在遭母亲威胁后离家出走,她到一家电子厂想找工作,却被工厂负责人发现小莲一身伤痕,工厂负责人遂报警。当着民警的面,小莲讲述了自己被母亲虐待的经过,其母亲稍不顺心就对小莲非打即骂,乃至拿烟头烫她,三四年前,竟用剪刀剪掉女儿一截手指。民警表示:小莲在讲述这些过程时,她父亲就在旁边听着,既没否定也没肯定。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时事评论观点:   

       从小莲口述来看,其母已涉嫌虐待罪。虐待罪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小莲母亲的行为,可以说已经“够格”。

   而且,这也已经超出了一般虐待,剪去一截手指,更涉及伤害公民身体。根据最高法等五机构出台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起码已达到轻伤标准。事实上,现实案例中,虐待罪中也往往伴随着殴打行为或故意伤害行为。就本案而言,小莲母亲也已涉嫌触犯故意伤害罪。所以,其母的行为,又何止是虐童而已?

   小孩并不是父母的附属物,并不是可以被随意处置的东西,而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是国民的一分子。其人身等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得侵犯,包括父母也不例外。像小莲母亲那样,对小莲本该爱,偏却害,拿烟头烫身体,拿剪刀剪手指,用丧心病狂来形容并不为过。窃以为,对这样的父母,该追究刑责就得追究刑责,该剥夺监护权就得剥夺监护权。

   近年来,监护人严重损害被监护人权益的事时有发生。有鉴于此,日前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也提出:凡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等三类情形的人,法院将依照有关个人或组织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可见,对于严重损害被监护人权益的父母,法律并不是没有办法。希望民法总则草案获得审议通过并正式生效实施后,能对一些“虎爸狼妈”的暴虐行为起到规制作用,以防类似小莲这样的悲剧发生。

   不过,类似这种虐待子女的案件,属于民不告官不究。以小莲为例,她也没有能力去法院控告自己的母亲。美国早在1963年就在立法中规定了儿童保护强制报告制度,要求一切与未成年人接触的人员,在发现儿童有被虐待或忽视行为时,有向专门机构报告的义务,并对未能报告的责任主体给予适当的处罚。对此,我们的司法体系也不妨借鉴。

雾霾研究就该成为一门“显学”

更新时间:2017/3/12 22:52:24 文章来源:新京报

时事评论背景:                        

       39日上午,李克强在陕西代表团参加审议时,中国科学院院士、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所长周卫健代表发言建议,集中多学科科学家攻克“我国北方雾霾的成因、发展趋势、环境影响与应对”研究项目。

时事评论观点:   

       对此,李克强说,“我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几次讲过,如果有科研团队能够把雾霾的形成机理和危害性真正研究透,提出更有效的应对良策,我们愿意拿出总理预备费给予重奖!

  当前雾霾治理已进入实质性阶段,在减排、执法等方面都有实际行动。但如何提升应对的科学性、精准性,仍是一个大问题。

  最初面对雾霾现象时,无论是科研界还是治理部门,都首先想到是过去东京、洛杉矶、伦敦等国外的烟雾事件,并以此作为具体的定性、治理应对参照。

  但包括周卫健等在内的诸多科学研究都表明,中国的雾霾与国外烟雾事件的形成机理,确实存在差异,若完全沿袭既有的治理经验,治理的精确度和效率,难免打折扣。

  这种背景下,鼓励科研界加强对中国雾霾的科学研究,很有必要。

  其实,当前已有不少科研团队参与到雾霾形成原因和其危害性的研究中来。如媒体报道,2015年底,浙江浙医二院—浙江大学呼吸疾病研究,就首次证实了细胞自噬行为与雾霾导致的气道疾病之间的关系。并且该成果在国际权威的细胞生物学专业期刊——《自噬》杂志上在线发表。类似的研究成果还有不少,应该引起公共部门的重视与回应。

  雾霾防治过程中,到底如何处理实际治理与科学研究之间的关系,这一点不乏前车之鉴。在洛杉矶烟雾的发展初期,由于政府和民众都对环境科学及相关工作的进展不感兴趣,不仅增加了谣言的滋生,也令烟雾的防治走了不少弯路。后来有人推测,空气污染研究成了洛杉矶历史上研究第二多的课题,这对此后的治理进展功不可没。

  大气污染防治,事关每个人的呼吸质量,再怎么重视都不为过。而有效治理的前提,便是建立在科学施策的基础之上。相较于雾霾的严重和普遍程度,当前对于雾霾的科学研究,仍显得远远不足。

  如何提升雾霾科学研究的积极性,让之成为一门显学,李克强的“谁攻克雾霾形成机理,重奖谁”的承诺,是一次正当其时的价值示范。

尴尬读成“监介”,并不尴尬

更新时间:2017/3/12 22:54:22 文章来源:新京报

时事评论背景:                        

       近日有网友发现,台湾教育部门重编的“国语辞典修订本”中,“尴尬”的读音除了念“gān gà”,还可以念成“jiān jiè”。很多网友表示,这让人很尴尬。

时事评论观点:   

       其实,尴尬读成jiān jiè,并不尴尬。很多人之所以惊讶或者尴尬,是对语音演变不了解所致。这就需要从汉语言的特点说起,汉语言一直是双轨的,一面是汉民族使用的共同语,一面是方言。这种现象在人类文化史上都是很独特的。上古时代的汉民族共同语称为“雅言”,到了汉代称为“通语”,明清时代称为“官话”,民国初年正式称为“国语”,1949年以后,大陆称为“普通话”,名异实同。

  民族共同语是怎样凝聚而成的呢?在漫长历史中,不同方言区的人们,为了沟通的需要,不断地相互模仿,相互迁就,相互调整,相互融合,经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之后,在社会群体间便自然孕育出一种彼此都能懂、一种中间形态的语言来,即共同语。可见,方言是共同语的基础。

  共同语产生后,它仍然会继续随着社会的变迁不断演化,不断更新。演化过程中,一方面不断吸收各方言的成分,以丰富自己;另一方面,也会不断创造出新词汇,适应社会的变迁。比如,现在普通话中的“尴尬”“名堂”“揩油”是从吴方言中吸收的,“煤炭”是从客家方言吸收的。只要大家在使用这个读音的时候,沟通交流不出现问题,就没什么好指摘的。

  具体从音韵来说,尴尬这两个字,是形声字,其中的“监介”正是其声符,用来表示字的读音,可是随着时间流转,监介的读音已经从当初的gān gà变成了今天的jiān jiè,而尴尬的读音gān gà作为一种语音化石,依然保留在方言中,进而进入到普通话中。简单来说,就是“监介”当初为“尴尬”注音,时间一长,监介变音了,而尴尬还是原来的读音。这也是很多形声字在认字的时候不能只读半边的原因,因其声符标示的是古音,也正因如此,我们可以从形声字中发现、拟构古音。当有一天大多数人都把“尴尬”读成“jiān jiè”,而字典里还是注音“gān gà”的时候,那才是真的尴尬。

时事评论背景:                        

       民法典编纂分“两步走”,各分编拟于2018年整体提请审议,争取于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正在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吸引着来自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随着编纂时间表的公布,一个崭新的民法典时代正在朝我们走来。

时事评论观点:   

       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到呼之欲出的民法总则,一字之差,中国走过了30多年。法律界有则流传甚久的笑谈:刚有民法通则的时候,很多人不清楚“法人”为何物,乃至有人问,法人是什么人?有没有生命权和肖像权?今天,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被写入民法总则草案,迅速引起人们的关注和讨论。这个细节,从一个侧面见证了30多年来,中国社会从闭塞到开放,社会组织从单一到多元,民事权利从笼统到细致,法治意识从淡薄到高涨的过程。可以说,30多年的民事立法,在法律条文变迁的字里行间,刻写下了中国从改革开放迈向全面深化改革的沧桑巨变。

  当年的民法通则,被人们称为改革开放的推进器,以民法总则开启的中国民法典编纂,将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加速器。当初“宜粗不宜细”的民法通则,也迫切需要被更加细密准确的法律所取代。当务之急,就是让民事立法跟上时代的变化。有学者说,200多年前的《法国民法典》是风车水磨时代民法典的代表,100多年前的《德国民法典》是工业社会民法典的代表。民法总则开启的中国民法典编纂,又该怎样成为21世纪民法典的代表作?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在民事领域积累的大量中国经验、中国智慧,应该如何被立法所表达?这些问题,都是这次法律制定过程中的重要着眼点。

  总结中国大地上的民事实践,呈现当代中国的民法原理,传承中华法系优秀的文化传统,塑造面向未来的民法体系,是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思路。法学家认为,法律是一个民族“内在地、默默地起作用的力量”。中国民法生长的力量来自何处?就来自于我们民族的历史,以及30多年改革开放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共同信念。而在实践中不断涌现的新生事物,构成了推动21世纪中国民法变迁最为强大的力量。当有些人还觉得“人没了,QQ号怎么办”“游戏装备被盗了警察会管吗”之类的问题很可笑时,敏锐的法学家已经从中感受到了互联网时代给立法带来的挑战。此次提交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回应了新的实践需求,比如网络虚拟财产权保护、监护制度建设、非法人组织发展等,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

  “在民法的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个人就是整个的国家。”这句广为引用的法谚,一方面说明民法对公民“从摇篮到坟墓”的全方面呵护,另一方面也提示,民事权利的保护、民法的繁荣,事关国家治理。这也正是此次民法典编纂在国家治理层面的重要意义。如果说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只是让民法成为一个“部门法”,那么未来的民法典,将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工具、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这一次立法提出了“讲法理、讲体系”的要求,也说明立法者对于法律科学的观念有了很大的转变。民法典的编纂,以及其他法律制度与民法典的配套,将共同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

  制订一部中国民法典,曾是几代民法学者的梦想。回望中外历史,很多国家的民法典,都是在民族复兴、社会转型、国家崛起的关键时期制定出来的。今天,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为民法典编纂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有利时机。中国有条件、有能力也有信心制定一部立足中国实际、直面中国问题、展现中国特色、具有中国气派的民法典。中国民法典的编纂,将作为重要的文明载体,融入我们的民族性格,塑造我们的精神特质和文化特征,并成为中华文明达到新高度的标志。

课后服务改革应追求多赢结果

更新时间:2017/3/14 0:04:01 文章来源:《 人民日报 》

时事评论背景:                        

       孩子下午三四点钟就放学了,家长没办法按时去接,长期为此揪心挠头。为解决这一现实困难,教育部日前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中小学校要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同时强调,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37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全国政协教育界别联组讨论时也表示,为此将考虑实行弹性放学时间。

时事评论观点:   

       相比社会上形形色色的托管班,让中小学校主动承担课后服务责任,或许更能让家长放心。然而,把课后托管的责任放到学校,还需要进一步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如何防止变相“补课”,其次是如何厘清学校的责任,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过去几年间,包括南京、北京、长春、上海、成都、青岛等在内的多个城市已经开始了弹性离校的试点工作,通过把少年宫的活动搬入学校和课后一小时“课外活动计划”“家委会托管工作”等多种形式,探索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路径,切实解决学生放学照顾的难题,解了家长的燃眉之急,也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好评。但如何确保政策落实不走形,还是让教育主管部门颇费脑筋。尽管国家和相关部门三令五申,切实减轻学生负担,但在当下补课还是有着巨大的现实需求,或明或暗的补习班许多都得到了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在此前的试点中,如何对教师的额外劳动合理给予补贴,是一个尚未完全破解的难题。《意见》提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这一办法在实践中能不能立得住,还要看具体议价过程的合理性及当地政府的补贴能力。

  可见,在这一课后服务政策即将在全国范围普遍推行之际,提前规避服务与补课界限不清、提防课后自主异化为学校做主,避免公共服务的初衷被消解或扭曲,并非多虑。事实上,这样的利益调整,仅仅靠立规矩还不够,还必须做好配套能力建设,应追求多赢,不能把一方的受益建立在另一方的受损上,否则就很难形成课后服务工作的合力。

  需要注意的是,在推行这项工作的过程中,教师是最关键的角色。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对政策不变形、不走样的落实,不可或缺。确保补贴合理到位很重要,从制度上树立对教师劳动的尊重和信任,同样重要。

  从深层次看,落实好这一政策,还要完成教育从管理向治理的观念转型。这件事,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保证投入、建章立制、督查考核、责任追究、规范管理,顶层设计要做好;合理完善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要求,区分好集中学习与课后服务的界定标准,政府部门也责无旁贷。同时要意识到,没有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只是政府一头热,这件事很难办好。政府不失位也不越位,促成共同参与、多元合作,才能真正实现多方共赢,让家长不再为接送孩子而发愁,教师不为额外加班而焦虑,而学校也能用最大的善意去完成自己的教育使命。

以司法公正赢取人民信赖

更新时间:2017/3/14 0:06:49 文章来源:《 人民日报 》

时事评论背景:                        

       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受理案件22742件,审结20151件,比2015年分别上升42.3%42.6%;制定司法解释29件,发布指导性案例21件……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年度大检。一年来,司法公正实现得如何?司法改革的成效如何?人民群众获得感如何?答案不仅能从两高报告里找寻,更可从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中发现。

时事评论观点:   

       公正是司法的灵魂,也是人民群众评判司法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近年来,张氏叔侄案、呼格吉勒图案等一批冤错案件的再审改判,特别是聂树斌案的再审改判,不仅还了当事人及其家人一个公道,而且传递了人民法院勇于担当、实事求是、捍卫公正的坚定信念。同时,“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改革,明确了法官与院庭长的权力与责任,建立了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责任追究制度。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开获得人民群众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许。一年来,通过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可以完整了解司法裁判形成的全部过程。利用中国庭审公开网,累计直播各级法院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庭审超11万件,访问总量达12亿多人次。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超过2680万份,网站访问量突破62亿人次,成为全球最有影响的裁判文书网。借助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当事人可以更加真实地看到被执行人的实际财产状况和“执行不能”的真正原因,解决执行难迈出关键一步。

  在鲜活的个案叠加中,能感受到司法公信力的不断提升。一年来,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快播公司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康菲溢油案、“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起诉侵害名誉权案等一系列广受社会关注的案件,有力地提升了司法公信力。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件,迈克尔·乔丹本人来信对中国司法大加赞赏,美国《纽约时报》也给予高度评价。对中外当事人的平等保护彰显了中国司法的公信和气度。

  “让社情民意弥补司法专业的不足”,司法民主制度日臻完善。10个省(区、市)的50个法院开展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让更多熟悉社情民意、社会阅历丰富、德高望重的普通群众加入人民陪审员队伍。截至2016年底,全国各级法院由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306.3万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的比例明显提升。实践表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丰富了司法民主的内涵,生动诠释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

  司法便民举措,诠释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价值追求。“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立案登记制改革打开了司法便民的第一扇大门,全国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有的地方超过98%,从制度上解决了人民群众多年来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诉讼服务升级提速让“司法便民”触手可及,全国3300个地方法院通过最高法院视频接访系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办理网上申诉和评查案件,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真诚信仰,司法的公信源自人民的内心信赖。展望未来,相信人民法院将以更加有力的改革举措和担当意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