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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考点之——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
来源: | 作者:鸟博士 | 发布时间: 2016-09-09 | 3611 次浏览 | 分享到:

 

道德与公务员职业道德

 

   第一部分      基础知识部分

一、道德、职业道德的含义和作用

 

(一)道德的含义

“道”最初的含义是道路,孔子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 这里的道,乃是做人治国的道理或根本原则。古代思想家老子把道提升为宇宙之本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他讲道,无非指行为的最高原则。

“德”在甲骨文中即已出现,是所得的意思。古代思想家庄子说:“物得以生为之德” 。在他看来,德的主体不仅是人,而且有物,天地万物得之自然即为德。

道德的含义可以这样来理解:“道”是指人们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德”则是指行为的效果,是指人们因遵守了应该遵守的准则而有所得。因为道与德两个概念存在着内在的逻辑关联性,有道必有德,合二为一,成为道德。

道德表示为人处世应该遵守的原则、规范。

 

(二)道德的作用

 

 1、调节作用。由道德的社会地位决定的,道德是社会矛盾的调节器。

 2、教育作用。道德是引导人们追求至善的良师益友,教导人们认识自己的社会责任,正确选择自己的生活道路,催人奋进,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约束自己的行为,达到的程度。   

 3、评价作用。道德是公正的法官,道德评价是一种巨大的社会力量和人们内在的意志力量。道德是人们以评价来把握现实的一种方式,它通过把周围社会现象判断为善与恶而实现。

 4、平衡作用。道德不仅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平衡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道德正确化解各种矛盾,发挥法律所不及的重要作用。

 

(三)职业道德的含义

 

所谓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是一般社会道德在特定的职业活动中的体现。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行为的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职业道德是社会的主体道德。每个从业人员,不论是从事哪种职业,在职业活动中都要遵守道德。

 

 

(四)职业道德的作用

 

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一方面具有社会道德的一般作用,另一方面它又具有自身的特殊作用,具体表现在:

1、调节职业交往中从业人员内部以及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间的关系

职业道德的基本职能是调节职能。它一方面可以调节从业人员内部的关系,即运用职业道德规范约束职业内部人员的行为,促进职业内部人员的团结与合作。如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都要团结、互助、爱岗、敬业、齐心协力地为发展本行业、本职业服务。另一方面,职业道德又可以调节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如职业道德规定了制造产品的工人要怎样对用户负责;营销人员怎样对顾客负责;医生怎样对病人负责;教师怎样对学生负责等等。

 

2、有助于维护和提高本行业的信誉

一个行业、一个企业的信誉,也就是它们的形象、信用和声誉,是指企业及其产品与服务在社会公众中的信任程度,提高企业的信誉主要靠产品的质量和服务质量,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高是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有效保证。若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很难生产出优质的产品和提供优质的服务

 

3、促进本行业的发展

行业、企业的发展有赖于高的经济效益,而高的经济效益源于高的员工素质。员工素质主要包含知识、能力、责任心三个方面,其中责任心是最重要的。而职业道德水平高的从业人员其责任心是极强的,因此,职业道德能促进本行业的发展。

 

4、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

职业道德是整个社会道德的主要内容。职业道德一方面涉及到每个从业者如何对待职业,如何对待工作,同时也是一个从业人员的生活态度、价值观念的表现;是一个人的道德意识,道德行为发展的成熟阶段,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另一方面,职业道德也是一个职业集体,甚至一个行业全体人员的行为表现,如果每个行业,每个职业集体都具备优良的道德,对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肯定会发挥重要作用。

 

二、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内涵和作用

(一)公务员的职业道德的内涵

   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是指公务员在公共行政过程中必须遵守的特定的价值原则、思维方式和行为规则的总和。是公务员在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是公务员政治素质、思想作风、道德情操、工作态度精神风貌的综合反映。公务员的职业行为大多是在履行职责、从事公务活动的特定环境中表现出来的,所以在本质上公权力是一种外化的表现。

 

 

(二)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功能

1、角色的定位功能

    公务员既是公民又是国家公职人员,具有双重角色, 这决定了公务员享有的权利和义务都具有双重性。公务员职业道德可以帮助公务员理解其特殊的角色定位,接受来自外在的制度、法律法规对其基本权利设定的特殊限制,并自觉履行为公众服务的公共职责,坚定地拒绝不正当的私人意志,坚决地排斥不正当的自身利益,严格限制个人的不规范行为。确保公务员正确行使公共权力,为人民的利益服务。

2、自我调节的功能

   公务员职业道德具有特定的运行机制,能够帮助公务员在公共行政过程中,提高行为主体的综合能力:一是自选择能力,二是自组织能力,三是自控制能力。

3、群体整合功能

   公务员职业道德对公共组织系统中的个体行为具有团队整合功能;具有整合统领社会道德方向和社会力量的功能。

 

三、公务员的责任、义务和纪律

(一)公务员的责任

公务员责任的涵义:公务员因其公职身份而对国家机关及授权者所负有的发挥公共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和任务,同时必须承担因其在公务活动中出现过失,导致不良后果的相应处罚。

根据公务员履行职责、从事活动、发挥作用的领域和形式,一般可以将公务员责任划分为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

 

 

●政治责任

政治责任:公务员基于国家、公民委托者,其决策必须合乎公民的意志,其决策实施结果也必须合乎公共利益的目的性,否则就可能失去公民的信任和支持。

 

政治责任总体要求:

        忠于人民,忠于国家

        执政为民,勤政爱民

        克己奉公,公正廉洁

 

政治责任的一般限制性规定(针对所有公务员)

 

1.组织或参加罢工、怠工等破坏生产性活动

2.组织或参加违背规定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3.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及其活动

4.组织或参加非法募捐、演讲、签名等活动

5.印制、散发非法宣传品,公开散布有损政府声誉的言论

6.从事有损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活动

7.策划、唆使、煽动、纵容、支持他人从事上述活动

 

 

政治责任的特殊规定(领导干部)

 

1. 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2. 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3. 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4. 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

5. 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

6. 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7. 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

 

 ●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公务员基于政府工作人员,其行为必须遵守组织纪律规范及规章制度,按照组织的要求实现组织目标,否则就要受到组织处分。

 

行政责任的总体要求:

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遵守纪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

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行政责任的限制性规定

 

1.利用手中掌管的权力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2.公务活动中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3.与单位和个人交往中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

4.违法规定买卖股票

5.在各类经济实体或营利性单位兼职(包括名誉职务)

6.直接或者以投资入股形式间接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7.参加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等娱乐性活动

8.违反规定超标准建房,公款装修住房

 

9.购买更换豪华小汽车和通讯工具

10.假借名义公款游山玩水、赠送礼品、变相出国旅游

11.违反规定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活动

12.执行公务时不得以危及自身生命权、健康权、隐私权等作为不履行公务的抗辩理由(不作为即渎职)

13.个人生活接受公众媒体监督,隐私权相对受到较少保护

14.不得利用自己的肖像权商业促销活动

15.为维护国家安全和政府形象,公务员人身自由权受限:不得退出国籍,进出境严格限制

16.不得参与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

17.公务员著作权受限,在起草的文件、公文上不得署名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公务员作为公共权力行使者,其个人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范,其公务行为必须做到依法行政,一旦触犯法律或侵犯公民权利,就要受到司法机关的审查和相应的法律制裁。

 

法律责任的总体要求:

   遵纪守法

   依法执法

 

 

执法性违法行为:

 

1.没有充分证据而实施行政行为的

2.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

3.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4.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

5.应当实施行政行为而未实施行政行为的

6.违反法律规定实施委托行为的

7.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8.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9.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道德责任

道德责任:公务员作为公共权力行使者及公共资源支配者,其行为必须符合社会道德规范,必须依靠良好的德性与德行公平、公正、合理履行职责,否则就可能失去其治理的正当性,失去公众的信任和支持。

 

道德责任的总体要求:

恪守职业道德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道德责任的限制性规定

 

职业道德方面:

弄虚作假,形式主义

以权谋私,徇私舞弊

欺上瞒下,阳奉阴违

贪图享受,腐败堕落

社会公德方面:

拒不承担赡养、抚养义务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包养情人

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二)公务员的义务

 

公务员的义务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得做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公务员的纪律

 

公务员的纪律,是国家法律为了保证机关办事高效、行为规范、运转协调而制定的要求公务员普遍遵守的行为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4)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5)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6)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7)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0)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11)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12)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13)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14)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1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16)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四、公务员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

(一)公务员要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

 

1、什么是世界观?

所谓世界观,就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

2、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是唯一科学的世界观

 

世界观只有两种:一种是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另一种就是唯心主义的世界观。凡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就是唯物主义,反之,则是唯心主义。在世界观上,唯物主义反映了世界的本来面目,是正确的;唯心主义颠倒了世界的本来面目,是错误的。在马克思主义以前,所有的唯物主义都是不彻底的,它们在自然观上坚持了唯物主义,但在社会历史观上则统统都是唯心主义,都是有缺陷的,是半截子唯物主义,只有马克思建立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实现了唯物主义的自然观与历史观的统一,是彻底的唯物主义,是唯一科学、正确的世界观,它正确回答了自然、社会历史和人类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是我们一切正确行动的指路明灯,自然也是公务员正确履行职责的根本保证;同时,它对公务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事业观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公务员必须要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并把这种世界观运用到工作、学习、生活中去,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3、坚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是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根本要求。

实践证明,凡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我们的革命和事业就会取得成功,否则就会失败。对于我们个人来说也是如此。

 

 

4、如何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

一是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提高理论素养;

二是要切实践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不断地总结和反思。

总之,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不断地把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推向一个新的高度,才能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

 

(二)公务员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1、什么是权力观?

所谓权力观,是指人们对权力的总的看法,包括对权力的来源、掌握权力的目的、行使权力的方式、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等问题的认识和态度。

 

 

2、公务员正确权力观的主要内涵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权力的本源和所有者,他们通过一定的委托程序,将其交由国家公务员去行使。没有人民的权利,也就不可能有公务员的权力。人民赋予我们权力,是为了让我们为人 民服务的。

权力与责任是统一的,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权力就是责任,职务只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我们一旦接受了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就要坚持以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务员的价值不在于职务有多高、权力有多大,而在于为人民办了多少好事、实事。如果滥用权力,把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那就背离了权力的属性。

 

3、公务员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必要性

第一,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

第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解决干部队伍中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

第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保证权力廉洁、预防腐败的迫切需要。

 

4、公务员如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第一,公务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公务员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宗旨,就必须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行使权力。

第二,公务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增强监督意识。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第三,公务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加强理论学习。权力观的问题,说到底是个世界观的问题,对马克思主义信念的信仰,需要通过长期的学习、实践才能确立起来。政治基础打牢了,思想防线坚强了,就能自觉置身于人民之中,代表人民、服务人民。

 

(三)公务员要树立正确的事业观

 

1、什么是事业观?

所谓事业观是指人们对待事业的根本看法和系统性观点,回答“干什么样的事业,怎样干事业”等一系列问题,决定着人们对待事业的价值追求、根本态度和精神状态。

 

2、公务员正确事业观的内涵

公务员的正确事业观,就是以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目标的改革创新的事业观。

共产主义理想和奋斗目标是公务员的一生事业追求;

改革创新是正确的事业观首要的实际内容和根本要求,渗透于事业观的方方面面。

 

3、公务员树立正确事业观的重要性

正确的事业观是人们想事业、干事业、推动事业发展的理想支持、价值导向和精神动力。

公务员只有确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才能牢固地筑起为伟大事业不懈奋斗的精神支柱,使自己的本职工作与崇高的奋斗目标相联系,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心、光荣感;才能保证无论在任何艰难险阻的条件下,都能做到不畏浮云遮望眼,理想信念不动摇,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终身。

 

 

4、公务员如何树立正确的事业观?

第一,公务员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就是要建立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的群众的事业观。

第二,公务员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就是要建立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正义的事业观。

第三,公务员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就是要建立坚持科学发展的务实的事业观。

第四,公务员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就是要建立充满激情的快乐的事业观。

 

五、中国古代如何加强“官德”修养

(一)官德的内涵

所谓官德,也就是从政道德,是为官当政者从政德行的综合反映,包括思想政治和品德作风等方面的素养。

官德思想在中国历史悠久,其渊源可以上溯到尧禹时期。

西周统治者就提出“以德配天”、“明德慎刑”思想。

孔子继承发展了这一思想,形成了系统的儒家“德治”理论体系。

 

 

古代“官德”的核心

 

为政以德

为官以德

以德治国

 

(二)中国古代官德修养

1、中国古代官德的要求

 ◆孝悌忠信   ◆礼义廉耻

 ◆公畏慎勤   ◆清俭和节

 ◆仁爱宽恕   ◆平明志友

 ◆谦正忍敬   ◆直智实达

 ◆淡静藏谨   ◆温恭让学

 

2、中国古代官德沦丧的原因

 ◆其一,儒家思想过于理想。
唐太宗:“为政之要,惟在得人。”

      熙:“为政全在得人。”

  ◆其二,儒家思想被王权利用。

   “六合之内,皇帝之土,人迹所至,无不臣者。”

   “文章乃经国之大事”、“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学而优则仕”、“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

   “存天理,灭人欲。”

 

(三)中国古代清官故事

 

◆子罕:不贪为宝
◆公仪休:拒鱼
◆刘宠:一钱太守
◆杨震:无私无畏
◆陈希亮:嫉恶如仇
◆海瑞:严于执法、除暴安良,
◆狄仁杰:以民为忧、体恤百姓
◆西门豹:清正廉明、造福百姓
◆赵广汉:廉洁清明、威制豪强
◆黄霸:百姓拥护、朝廷满意、属下悦服
◆徐有功:执法守正、专职法官
◆包拯:铁面无私、不避权贵、执法如山
◆况钟:伸张正义、为民伸冤
◆汤斌:赈灾救施、兴利除害

 

(四)中国古代官德建设

官德在中国历史上是与儒学相辅相成的,可以说是儒学的实践。历朝历代统治者不仅把官德作为一种为官思想基础,而且也是官僚体制运行的一个很重要方面,贯穿于官吏的选拔、考核、任免、升迁。

◆选拔官员要看品德。

◆考核官员重视品德。

◆通过教化,规劝官员格守官德。

 

1、选拔官员要看品德

     春秋战国时期。《管子》: “授有德则国安”。

     秦朝。讲道德、明法令。“五善”、“五失”。

   “五善”:忠信敬上,清廉毋谤,举事审当,喜为善行,恭敬多让。

   “五失”:夸以世,贵以大,擅制割,犯无法,贼士贵贝。

    汉代。察举制。法定形式:四科取士、光禄四行。

   “四科取士”:德行高妙,学通行修,明达法令,刚毅多略。

   “光禄四行”:质朴、敦厚、逊让、节俭。

   三国时期(两晋南北朝) 。九品中正制。

  唐朝。考绩标准:四善二十七最。

  明朝。德、量、才。

 

 

2、考核官员重视品德。

  考绩制。德、才、绩。

  监察制。御史监察系统、谏官言谏系统。

3、通过教化,规劝官员格守官德。

古代对官员的道德教育,主要方式:

   一是通过律令诏书,进行提醒和训诫;

   二是主要的举措就是颁布种种“官箴”,告诫官员要廉洁自律。

 

 

 

(五)中国古代官德的现代借鉴

   ◆继承中华传统道德文化中的“为官重德”的人才思想
◆追求中华传统道德文化中的“浩然之气”的道德境界
◆自觉做到谨言慎行
◆弘扬中华传统道德文化中的“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

 

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要内容

 ◆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和党的价值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民族价值观和时代价值观

 ◆社会主义荣辱观

 

七、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务员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有关要求

(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务员作风建设的要求

 

2007年1月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

二是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

三是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四是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五是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

六是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

七是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八是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

 

(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要求

 

120051月中共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目标:“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出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2007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央纪委委员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要突出重点,要下大气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必须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

  第二,必须进一步抓好大案要案查处。

  第三,必须进一步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

  第四,必须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320086月中共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42012年1月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胡锦涛强调,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抓好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对中央关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民族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中央政令畅通。

第二,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特别是换届纪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第三,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引导和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新任职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更好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努力展示新面貌新形象。

 

第四,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注重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

第五,继续解决好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着力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第六,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益经验,努力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规律、发展趋势,以战略眼光、改革精神、创新思路谋划今后工作。

八、国外公务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特点和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做法

(一)国外公务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1、公务员必须忠于职守,忠于宪法,忠于国家。

如《瑞士联邦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不得操办私事。应将全部劳动投入公务”。“公务员应忠于职守。克尽职责。所作所为应当符合联邦利益,不做有损联邦的事情。”德国《官员法》规定,官员应当全力以赴地献身于他的职业。他应该无私地赤诚地对待他的职业,以他的实际行动捍卫基本法所指的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日本要求全体公务员必须为公共利益而进行工作。工作要“尽心竭力”。  

 

2、公务员必须廉洁奉公,不能以权谋私。

1)禁止在职公务员经商。法国规定:“禁止任何在职公务员以职业身份从事一项有利可图的私人活动”。“禁止任何公务员,不论其职位高低,亲自或通过中间人,以某种名义,在他的行政部门或公共事业部门所辖的或者是与之有关的企业中谋求会损害他本身职务独立性的利益。”其他各国也都有类似的规定。

2)公务员离职后若干年内也不得从事某些限制职业。如日本规定。职员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以私营企业的地位接受或担任与其离职前五年期问担任的由人事院规则规定的国家机关有密切联系的职务。

3)对公务员配偶或子女赢利性活动的限制。如印度《全印文官行为条例》规定,未经政府准许,任何文官不得准许其子女或受他赡养的人在与他有公务往来的私人企业或与政府有公务往来的其他任何企业工作。法国则要求,当一个公务员的配偶以职业身份从事一项有利可图的私人活动时,该公务员必须向他所属的行政部门或公共事务部门声明。   

 

 

4)对公务员接受礼品的种类、性质和数量的限制。各国一般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禁止上下级之间送受礼品,严禁利用职权向任何组织或个人索要及收受礼品。非经批准,不得接受外国政府授予的称号,颁发的勋章及赠送的礼品。法律也禁止公务员的家属收受礼品。对于因亲情关系、社交礼仪或特殊场合的惯例需要而可以接受的礼品,有具体的规定,并且有申报和登记制度。允许接受礼品,一般应符合下列原则:对公务员的公务活动以及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不产生影响,送礼者和受礼者之间不因此而承担某种义务,不使外界对公务员公正履行公务产生任何疑问。

5)公务员必须进行财产申报。国外有关财产申报的法律称为“阳光法”,以便有关机关和社会公众对公务员任职前后的经济情况进行对比检查。防止以权谋私行为,及时清除腐败分子。全部、真实、公开申报其财产就成为公务员的一项重要道德要求。国外财产申报法一般规定,列入申报范围的各类人员必须及时申报、不得遗漏;申报时必须按规定项目如实填写,不得隐瞒做假;申报材料如无特别情况,应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开。

6)因负债、宣告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而被捕或受到控告的公务员,应予撤职、永不录用。但英国规定,因偶然事件而不是因挥霍或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暂时困难除外,其职责不得再涉及财务方面。

 

3、履行职责,服从命令。

行政组织是等级节制的科层结构,公务员是其中占据一定职位的组织支点,执行命令的态度和能力关系到组织的权威和效能,因此各国把忠实地执行命令当作公务员的纪律和道德要求之一。法国《公务员总章程》第12条规定:“无论哪一级的公务员都有责任执行委托给他的任务。承担这一公职的公务员应对主管部门的行政长官负责,保证执行行政长官交给他的指令。”瑞士要求公务员应“认真而合理地”执行上级命令。德国《官员法》第55条规定公务员有义务执行他的上级颁布的规定和贯彻他们的具体方针。

 

 

4、公务员必须严守国家机密。

在政府工作的公务员,一般都接触许多国家机密,如果泄露出去,会给政府工作造成困难甚至使之瘫涣,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各国一般均要求公务员保守工作上所知的秘密,严禁把字据和有关公务文件挪用或转告第三者。作为法定证人或鉴定人需要公布职务上的秘密事项时,必须经所属政府机关首长批准。离职公务员也不得解除保密义务。

5、树立公务员在公务内外的良好形象。

公务员是代表国家进行活动的,公务员的形象事关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所以各国公务员法都对此作了规定。如日本规定,职员不得损害其职务信用,或者搞玷污全体公职人员名誉的行为。《瑞士联邦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和在公务以外所持的态度都应受人尊敬,并享有公职所要求的信任。公务员无论对上级、对同事或对下属都应讲究礼貌。公务员对公众也应持同样的态度。”

 

 

(二)国外公务员职业道德的特点

   1 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律体系。许多国家以法规形式确定了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如美国早在1883年就出台了规范公职人员职业操守的《彭尔顿法》,新加坡定立了《公务员指导手册》,英国制订了《地方政府雇员行为规范》等。

   2 明确了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

   3 建立了完善的道德监督和惩处机制。主要表现为三个特点:一是对违反职业道德应承担的责任规定得比较具体明确,易于操作。惩处一般分行政机关的惩处和司法机关的惩处,包括警告、记过、减薪、停薪、降职(级) 、免职、经济罚款等。如美国《佛罗里达州公务员和雇员道德法》除规定了各种处罚外,仅扣除薪金一项就有扣除数额和时间的详细规定。二是有专门的道德监督机构。如美国政府的道德办公室、英国的公共生活准则委员会和加拿大的政府道德咨询办公室。三是有严密的惩处程序。由道德监督机构对公务员的道德行为进行监督,在对公务员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调查后,向其上级机关或司法机关提出处罚建议,有的直接由道德监督机构进行处罚。

 

 

(三)国外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做法

    1 建立健全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体系。许多国家着眼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制化和制度化建设的做法,提升了公务员职业道德管理的法律层次,不仅提高了公务员遵守职业道德的自觉性,也为用制度管“人”和治“人”提供了强制性依据。

    2 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培训教育工作。通过国际比较不难发现,凡是拥有干练高效,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的国家,无一不是拥有完善而富有特色的公务员培训制度和培训机构。这些培训机构在对公务员职业能力、专业素质进行培训的同时,也十分重视对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培育,尤其是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中。如在世界上极负好评的新加坡公务员培训机构,培训人员会根据接受培训人员的工作态度、责任感及其他职业精神方面的一贯表现研究制定适合个人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注重培养提高公务员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的理念。

 

 

   3 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的监督机制。

    完善的道德监督和惩处机制,是公务员制度比较成熟国家的共同特点,它使得违背公务员职业精神的公务员遭受相应惩罚,从而能对公务员遵守职业精神起到有效的负激励作用。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再好的制度也只会流于形式。它一般有三个特点:首先,对违反职业道德者应承担的责任规定得都比较具体、明确,易于操作。其次,设置相对独立、事权统一、具有相当权利的道德监督机关。再次,有规范的惩处程序。

九、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有以下几个意义:

一是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是对党中央关于积极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重要决定与精神的贯彻与落实。我们党历来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加强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就是为党培养一大批思想道德过硬的干部。

二是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符合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如何,直接影响到公务员队伍的素质,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的行政效率与效果;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道德风尚和社会风气的好坏。

 

三是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公务员如果没有为公共利益服务、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取向,忠于职守的职业道德,就不可能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政府的治理能力和管理能力就不可能提高。

四是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是加强我国公务员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环节。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有利于解决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公务员在新形势下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

十、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原则和实现途径

(一)加强公务员道德建设的原则

 

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根本原则

 

以完善行政人格道德为基本原则

 

以加强行政诚信道德为重要原则

 

1、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根本原则

1)必须把促进发展作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第一要务。这就要求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中始终把促进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作为神圣使命和重要职责

2)必须把以人为本作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核心理念。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一是为人民提供合道德的公共政策。二是为人民提供合道德的公共产品。 三是为人民提供合道德的公共服务。

 

 

3)必须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公务员职业道德失范的严重危害,坚持全面部署与重点打击相结合,长期预防与严厉惩治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立足未来,全力根除公务员职业道德失范产生的土壤和条件。

4)必须把统筹兼顾作为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根本方法。 这就要求我们做好三个统筹: 一是要统筹兼顾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二是要统筹兼顾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 三是要统筹兼顾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各个

    层次的内部关系。

 

2、以完善行政人格道德为基本原则

  

   行政人格是国家公职人员在长期的公共行政道德活动中,依据公共行政道德价值、准则、规范的要求,逐步形成的公共行政道德认识、情感、信念、意志、习惯等在公职人员身上长期稳定的体现和升华。行政人格包括独立人格、健康人格、责任人格、高尚人格。

 

 

3、以加强行政诚信道德为重要原则

 

   “诚信”就是诚实而有信用,也是忠诚信义的概括。它要求人们诚善于心、言行一致;倡导信为政基、诚生德业。

    “真”——行政诚信的基石;

 

    “善”——行政诚信的核心要义;

 

    “和”——行政诚信建设最终的目的和归宿。

 

(二)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实现途径

 

培养公务员具有崇高的信仰

优化公务员职业道德的行政环境

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法治建设

建立健全公务员职业道德的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教育长效机制

 

1、培养公务员具有崇高的信仰

   信仰是人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最高价值追求,是主体对其所确认的对象极度信赖的心理状态,是主体确立理想价值目标的终级基础。

    马克思主义是最关心人、尊重人的学说,是追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自我解放的理论,为人类提供了高尚的人文价值理性。同时,马克思主义又把崇高的人文价值理性建立在科学世界观的基础之上,是人类美好的人文价值理性和科学的实现途径。

 

2、优化公务员职业道德的行政环境

 

转变公共权力观。

 

“权力就是服务”

 

转变政府职能。

 

公务员要转换角色,转变价值观念:

       治→法       治,

       僚→公       仆,

       闭→开       放,

求稳怕乱→知难而进。

 

3、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法治建设

 

1)要加快推进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律体系的建设。

       一是《公务员法》中关于公务员道德的规定;

       二是从政道德法;

       三是关于反腐倡廉的法律。

2)要规范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内容。

3)要建立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高效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4、建立健全公务员职业道德的监督机制

 

  设立高度权威性的、高度独立化的道德监督机构。

  实现对公务员的监督由行政方法到法律手段的转变。

 

   以严密的、科学的制度建设强化对公务员行为的监督。一是抓好对公务员日常公务、私务的监督。 二是尽快建立完善财产申报制度。同时鼓励舆论监督和加强群众监督。

 

 

5、建立健全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教育长效机制

 

道德理论教育与实践锻炼相结合。

正面教育和批评疏导相结合。

榜样引导和舆论引导相结合。

个人示范和集体影响相结合。

合力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

 

第二部分      专题

【专题一】  忠于国家

 忠于国家是公务员的天职。

    一、忠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忠于国家利益,维护党和政府形象、权威,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严守国家秘密,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行作斗争;

  三、忠于国家宪法,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执行公务,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维护法律尊严。

【专题二】  服务人民

  服务人民是公务员的根本宗旨。

  一、树立和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尊重人民群众历史主体地位,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永做人民公仆;

  二、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坚持群众路线,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深入调查研究,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要求;

  四、提高为人民服务本领,善于做群众工作,努力提供均等、高效、廉价、优质公共服务,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

【专题三】  恪尽职守

 恪尽职守是公务员的立身之本。

  一、增强职业使命感和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把个人价值的实现融入到为党和人民事业的不懈奋斗之中;

  二、弘扬职业精神,勇于创造、敢于担当,顾全大局、甘于奉献,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应对突发事件等考验面前冲锋在前;

  三、发扬职业作风,求真务实、勤于任事,艰苦奋斗、淡泊名利,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四、严守职业纪律,严于律己、谨言慎行,不玩忽职守、敷衍塞责,不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专题四】  公正廉洁

公正廉洁是公务员的基本品质。

 一、崇尚公平,履职为公,办事出于公心,努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正气在身,坚持真理、崇尚科学,诚实守信、为人正派,不以私情废公事,不拿原则作交易;

 三、为政以廉,坚守信念防线、道德防线、法纪防线,不以权谋私,勇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弘扬传统美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公正廉洁是公务员的基本品质

公——崇尚公平,履职为公,办事出于公心,努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正——正气在身,坚持真理、崇尚科学,诚实守信、为人正派,不以私情废公事,不拿原则作交易。

廉洁——为政以廉,坚守信念防线、道德防线、法纪防线,不以权谋私,勇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弘扬传统美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一、崇尚公平,履职为公,办事出于公心,努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官箴:“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

 

温家宝总理说,“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

 

二、正气在身,坚持真理、崇尚科学,诚实守信、为人正派,不以私情废公事,不拿原则作交易。

(一)诚实守信。

   诚信是立身之本。 公务员的诚信不是公务员个体的私事,它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关系到诚信政府的塑造和政府的公信力。

(二)为人正派,不拿原则作交易

   心中要有根“俄底修斯的绳子”

 

三、为政以廉,坚守信念防线、道德防线、法纪防线,不以权谋私,勇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弘扬传统美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廉”是指不取任何私利;“政”指一切公共事务。 廉政,也就是指在一切公共事务中的公共权力都必须用得其所,用当其用。

正确处理自律与监督的关系,把慎独其身作为人品修养境界。

 

(一)什么是慎独?

《礼记·中庸》:“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

(二)怎样做到慎独?

 

自重。

自省。

自警。

自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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